一、高阳县锦华街道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辖区公共事务。
(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保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赏彻落实。
(三)讨论并决定本街道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民生、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等政策。
(四)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五)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七)街道党工委领导群团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街道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须导。
(八)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九)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提出意见。
(十)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防范邪教等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十二)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街道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
(十三)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锦华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任务交办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值班、公文、会务、接待、人事、档案、信息综合、安全保卫、机要保密、人民防空、地方金融监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街道承担改革事项的协调落实、督促检查和对上汇报工作;负责涉及本街道媒体来电来访协调处置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组织、社会工作、信访、机构编制、宣传、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民族宗教、人大、政协、群团、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负责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培训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对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提出意见;负责党员干部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党的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负责推进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承担人大工委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街道财务、农村合同、农村财务管理及农民减负工作;负责代理村集体资金,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相关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审计、统计、商务、国有资产、粮食和物资储备、数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教育、体育、科技、工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等工作;做好辖区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乡村振兴、移民、村民自治、就业培训、社情疫情险情等工作;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负责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领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负责辖区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
(四)安全发展办公室。承担应急、地震、消防、森林防火指挥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环境治理和保护等工作。负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总结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和宣教培训等工作;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负责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统筹协调指挥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街道直属单位、农村及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检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负责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负责辖区地震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城乡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负责本街道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专规详规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辖区土地规划编制、调整协调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规划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负责辖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负责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农业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负责乡村环境保护工作。
(五)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辖区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统一考核,全面履行物业监管主体责任;负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的落实,综合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各类问题;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调解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街道本级、县直部门下放街道和县直部门委托街道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本域内执法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协助县直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七)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的公共服务事项;负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业务引导、政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负责建立和完善街道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引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搞好劳务输出;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指导和劳动用工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活动;负责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负责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负责指导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负责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校外活动场所。负责指导和辅导村文化机构开展各种业务活动;负责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巡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宅基地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信息采集、优抚服务、培树典型、建档立卡、党员管理、政策调研、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对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工作。
(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息化指挥中心。负责辖区网格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履行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呈报交办、信息反馈及督办职能;负责向本街道工作机构、所辖网格长(员)派发收集汇总的民生问题;负责监管、督办网格内的问题处置情况;负责对网格管理员、网格员和网格志愿者进行监管,对辖区网格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平安建设相关单位资源,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工作,防范重大风险;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辖区内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办公地址:高阳县锦华街5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5652601
负责人:胡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