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7-01 发布机构: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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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 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稿。
(三) 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四) 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 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政府报送县政府的文电。
(六)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好专项督查工作。
(七)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
(八)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 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九) 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负责县志修编和省、市、县年鉴的编纂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的行政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通过热线对全县政府系统损害行政效能建设、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对投诉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跟踪回馈。
(十五)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 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
(十六)承担县政府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七)承担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八)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 外事接待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政府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政务股
负责县政府日常公务接待、活动安排;负责政府机关的行政 事务管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印章、介绍信、证明管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承担文印 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报刊和杂志的订阅、分发;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考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负责遵守财经制度,把握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负责记账、结账,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负责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登记、造册及各类上级文件的收发、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借 阅、保管和销毁;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文电管理、传递、呈阅、保管;负责非涉密电子公文接收、上报、下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受理通过市长专线、电子信箱、短信平台等转办我县的问题和投诉,对诉求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跟踪反馈,其办理情况整理汇总后报县政府领导阅处;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负责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承办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县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 有关事宜;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
(二) 综合股
负责县政府领导日常文稿的起草以及有关情况的综合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起草、修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 室的各类文件;负责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长碰头会和工作协 调会的记录及纪要整理;负责审核把关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 报送县政府的公文;负责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县政府召开 的专题会议的通知、签到、组织等会务工作;协助政务股搞好全 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交办、催办事务以及与有 关部门沟通联络等工作;负责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专题 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 信息股
负责收集、筛选和整理县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 信息,为县政府领导提供信息参考;负责县政府信息刊物的编 辑,向省、市政府报送重要政务信息;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新 闻稿件把关及县政府重要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 的管理、维护;负责对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 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事项的 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落实方 案》的立项、印发、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惠民 事项的征集汇总、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确 定的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阶段性重点工 作、重大突发事件、人民群众关心地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落实及 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及调研议定事项和领导 临时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 批示及信访批示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两会”重要建 议、提案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受理对全县政府机关、事 业单位办事效率、有效服务等机关作风问题的投诉、批转及被投 诉单位对投诉事项查处工作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
(五) 政务公开办公室(党建办)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 相关文件;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 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及有关活动;负责县政府政务公 开平台建设与维护,主动公开县政府暨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 文件,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暨县政府办公室提 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全县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负责党建 工作;承办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 金融股
负责督促县内金融机构落实各级政府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 负责联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工作;负责协调化解不利于金 融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 管理和服务,配合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县内金融机构的监管;负 责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全县金融秩序,协助做好全县金 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参与策划、指导、规范全县重大建设项 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和社会 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组织推进我县资本市场建设;负责全 县企业上市指导、推荐;指导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 作。
(七) 外事股
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县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 和决定;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事项,制定全县因公 出访计划,承办全县因公出访审核报批事宜,跟踪了解因公出国(境)人员任务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出国教 育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负 责来我县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公务活动的驻华使馆外交人员及其 它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协调县级领导的外事活动;承办邀请外 国人因公来访事宜,办理本县企事业单位邀请外国人来访手续; 按规定负责外国记者来访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 传工作;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人员访问的接待工作。
(八)地方志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拟定全县地方志工 作规划和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编纂县志、年鉴,指导 全县有关部门编修专业志;负责按省、市方志办要求,对省、市 年鉴编纂供稿;负责组织整理旧志,搜集、保存地方文献和资 料;负责组织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 资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办公地址:高阳县正阳路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6699604
负责人:代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