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安全生产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高阳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分类
高阳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分为三类:
1.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2.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3.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高阳县应急管理局信息编排体系
(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应急管理局信息应当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1.主动公开范围。县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高阳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公开和政务新媒体(“高阳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等三种公开形式。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县应急管理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工作、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县应急管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高阳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高阳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正阳路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 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6699985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