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院校 (含特殊教育)研究生、本科生、大专、中专的高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
困难残疾研究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困难残疾本科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残疾研究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4000元;残疾本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对残疾专科生、中专生以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中专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对当年所有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按照上述学历资助标准,由市级给予一次性资助。
资助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省级资助的需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一项即可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提供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入学后补交)、残疾家庭子女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申请省资助的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申报程序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县残联提出申请,填报《河北省(保定市)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申请表》。经县残联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公示一周后后上报市残联。咨询电话:6632576、5656059
注意:1、根据保定市残联相关文件精神: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人员”。所以,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人员可以享受市级的大学生资助政策。
2、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尽可能在8月30日前到县残联报送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通知书没到的,需提前联系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