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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环保局四项工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15/6/17 14:57:5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落实《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和《十项攻坚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环保局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谋划,责任分解,协调联动、上下沟通等工作,重点围绕削减燃煤、抑制防尘、控制汽车尾气污染、整治土小企业、治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这五项工作大力推进,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治理效果。

二是严格环评审批,促进全县经济转型发展。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新上废气污染或燃煤污染类的项目,一律不批,用环保的力度和手段加强源头控制,促进全县经济转型升级、低碳高端发展。

三是治理与打击并重,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铺开、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巩固前段时间限期整治土小企业取得的成果,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严厉打击“十五小”、“新六小”违法摊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设备,清理现场;对没有环境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排污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对违规生产、恶意排污的,将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拘留相关当事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和天然气入市管网建设,逐步淘汰县城区内生活采暖和企业工业锅炉。对纳入淘汰范围的现有工业废气污染源及采暖锅炉,未淘汰前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其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加强环境污染监测,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技术保障。进一步提高大气质量监测技术水平,保证大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诊断,及时掌握大气质量的变化,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做好对重污染天气的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并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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