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家庭文明建设,营造良好家风、社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开展寻找活动,使每一个家庭真正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建设者,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美德 争做最美家庭
二、评选类别
最美家庭评选设好公婆、好儿女、好家长、平安家庭、书香家庭、健康家庭6个奖项。
三、评选原则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原则:
一是把握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二是严格程序。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正、公开,评选的每个环节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三是注重实效。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表彰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评选条件
1、好公婆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佳。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模范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2)家庭教育佳。有科学的治家方法,严格教育子女,家庭生活民主,家庭成员团结和睦,婆媳关系融洽,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科学致富,子女进步。
(3)公益服务佳。热心公益事业,维护集体利益,乐于助人,扶危济贫,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带头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文明诚信佳。崇尚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家庭生活方式文明、健康;明礼诚信,公道正直,邻里和睦,互助有爱。
2、好儿女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明礼诚信,与人为善,邻里和睦,乐于助人。
(2)与长辈相处融洽,对老人孝敬有方,一贯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老人极大关怀,努力为老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条件,在教育子女尊老爱幼方面事迹突出。
(3)老人遭遇病痛、再婚、心理障碍等重大事件,能够充分尊重、理解、爱护老人,助老人顺利渡过难关。
(4)多年来义务赡养照顾孤寡病残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事迹真实感人,受到社会和周围群众广泛好评。
(5)参评人员所孝敬的对象可以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也可以是无血缘关系的长辈。
(6)孝顺人物原则上须是18岁以上(含18岁)的成年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
3、好家长的必备条件:
(1)具有父母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 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家庭成员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国家观和民族观,时时处处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2)有良好的家风家教,注重培养孩子的优良品质、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善于与子女沟通,共同营造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氛围;
(3)遵纪守法,言传身教,以良好的道德修养为子女做表率;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平安家庭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社区、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尊老爱幼、家庭团结、和睦相处。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邻里关系好。
(3)家庭成员无违纪、违规行为。
(4)人防、物防好,家中无被盗现象。
(5)积极参加县上、社区开展的平安创建活动。
5、书香家庭评选标准:
(1)家庭成员均喜欢读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长和孩子能共同拟定读书计划,按计划读书。家长能教育并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家庭有固定的读书时间与场所,家庭读书活动能做到坚持不懈。
(2)家长能鼓励并督促孩子写读书笔记或做读书摘录,引导孩子在读书中思考人生,认识世界,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家庭成员爱书好学,有一定家庭文化投入,有较好的文化知识素养,家庭书香氛围浓郁,拥有“家庭藏书屋” 和“ 家庭书架”,有一定的藏书量,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孩子阅读的课外读物。
(3)能利用家庭藏书,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亲子共读活动。
(4)家庭成员读有所获,尤其对孩子在品德修养、教育成长等方面有较好的影响。
(5)家长经常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带孩子到书店或图书馆买书、看书,让读书成为一种休闲时尚,成为家庭成员的一种生活方式。
(6)孩子品行表现良好,学业优良。有作品在各级各类杂志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各类读书竞赛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6、健康家庭评选条件:
(1)具有健康的生活环境,房屋内外整洁环保。
(2)具有健康的家庭氛围,家庭关系融洽,和睦。
(3)具有健康的身体心理,家庭没有重大病史、生理缺陷和严重慢性疾病。
(4)具有健康的生活行为,良好的饮食习惯,家庭成员普遍重视运动和锻炼;
(5)具有健康的公众形象,家庭成员均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善好施,乐于助人,邻里团结,
四、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 7月1日— 8月1日),为组织发动、宣传准备阶段;
2、组织推荐( 8月2日—8月25日),采取单位推荐和群众自荐的方式报名。各单位按要求推荐1-2名候选人,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份,电子或纸质版全家福一张于8月25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件报送县妇联(联系电话:6699512 电子邮箱:gyfl512@163.com )。
3、自荐家庭或个人按照要求报送相同扣章材料及电子版8月18日前送至高阳县妇联办公室。(政府后楼309房间)
4、召开表彰大会。县妇联将举办高阳县最美家庭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和活动载体宣传,使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2、各评选单位要严格把关,评选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要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3、要充分发挥平面媒体以及新媒体作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家庭学习典型,弘扬家庭美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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