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高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发布机构:高阳县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0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宣布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因有效期满失效,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高阳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政策解读:
关于对《高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