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7日公布了《高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高政规〔2023〕4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必要性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省、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司法局组织了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年度清理工作。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过程
根据《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全县的清理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清理范围、清理依据、清理职责、处理方式,提出清理要求。
一是梳理了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出详细的清理目录,逐件筛查;二是对上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和建议做到逐件审核认定,报县政府审定。清理结果已经县领导审批通过,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
经过对我县现行有效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因有效期满失效,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