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发布机构: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    打印
 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826     

 

 

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及20项民生工程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一网通办”为引领,打造标准化、普惠化、均等化、智慧化的全方位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增强社会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优化平台,一网贯通。配合市级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河北政务服务网、保定市网上审批平台办理。

(二)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持续深化政务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政务服务事项向“一网”集中。

(三)共建共享,智能创新。配合省、市加强部门业务系统与河北政务服务网、保定市网上审批平台的对接,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河北政务服务网汇聚。

(四)需求导向,场景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深耕场景应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管理和服务效能。

三、工作目标

(一)赋能“一网通办”多端“通办”。打造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提供窗口端、网页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多渠道服务。强化统一网络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数据共享等应用基础能力。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银行营业厅、大型超市等人流量大、业务办理需求多的公共场所布设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裕农通互动屏等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多点可办、就近办理。

(二)立足“一网通办”多维“监管”。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河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对监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水平。配合市级完善保定市网上审批平台审管互动功能,推动审管衔接,提高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大数据能力、业务基础支撑、“好差评”整改分析,推进审批流程“透明化”、事项办理“联动化”、评价指标“具体化”、数据共享“规范化”。

(三)站位“一网通办”全局“研判”。通过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系统对网上可办率、网上受理率、电子签章备案、电子证照应用、系统对接情况、办件数据归集等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一网通办”的全局感知和精准预警,及时发现“一网通办”工作中的难点、漏洞,加强服务管理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使政务运行环境做到有“数”可循、有“图”可评。

四、工作举措

(一)统一服务平台。优化县、乡、村统一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以河北政务服务网、保定市网上审批平台为PC端总门户、“冀时办”APP小程序为移动端总入口,配合省市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整合县本级建设的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实现“进一网、能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9月底)

(二)统一服务窗口。通过提升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实现县、乡、村政务服务网络、业务服务体系统一协同。持续强化线上统一平台对线下综合窗口支撑能力,推进多端可办、帮办代办、即来即办。加强自助终端集约化、智能化建设,推进自助终端进基层。(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三)统一服务标准。推行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编制梳理《高阳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高阳县(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高阳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事项清单和办理标准,同步修改线上事项配置,做到线上线下标准一致;配合省市做好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应用河北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四)统一服务支撑。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支撑能力,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政务服务事项与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全面对接、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垂直业务系统与河北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协同办理。推进高频事项“掌上办”、“自助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9月底)

(五)统一服务监管。强化政务服务监管,建立健全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的“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向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领域延伸。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加强负面清单行为管控,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推进政务数据与纪检监察机关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9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筹、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此项工作作为信息化项目,列入县财政预算。各部门要对应建立“一网通办”协调机制,增强改革的协同性、统一性,制定配套方案,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制度衔接。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一网通办”改革第一责任人,加强部署调度。

(二)加强制度保障。聚焦深化“一网通办”改革面临的制度障碍,加强“一网通办”和数据共享政策支撑,细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则标准。依托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形成应用示范,打造场景标杆,实现“一网通办”平台、业务、数据、制度赋能公共服务、便民服务。

(三)加强督导保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县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情况,加强日常督导,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