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4 发布机构:高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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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按照《高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8 月22 日至9月30 日组织开展我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8月22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数量
抽查对象:高阳县截至目前已成立状态的定点医疗机构。
抽查比例:高阳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中按照数量抽取2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检查事项
(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
(二)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
四、抽查步骤
(一)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管辖机关,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由检察人员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相关股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指导执法人员按照要求检查,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股负责沟通、协调、组织这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具体实施、协助配合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要敷衍了事,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定点医药机构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反馈。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推广的措施和方法。各股室、中心务于9月30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图片资料及统计报表上报综合股。
高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