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阳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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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高阳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规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9月30日
高阳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规划
(2018-2020年)
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速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保定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电子商务强县为目标,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全县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目标。2018年,全县网上销售额突破150亿元,到2020年,网上销售额突破200亿元,全县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快速增长,发展水平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电子商务载体,搭建电子商务平台。
1.引进知名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积极吸引阿里、京东、Eaby、敦煌网等知名电商企业积极与我县企业进行紧密合作,带动企业发展,引导电子商务工作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
2.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平台。积极培育瑞春公司、永亮公司、三利集团等优势企业建立自主电商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建设个性化定制电商平台,匹配设计、制造、售后等线下资源,拓展个性化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打通以需定产、以量投产的预定制业务全流程。支持毛巾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方式,促进全网营销。同时积极与阿里、京东等平台合作,逐步打造“高阳毛巾”特色产业电商平台。(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局)
3.建设集聚度较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通过招标引进专业电商服务机构,利用其在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资源,建设创客空间、孵化中心、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中心、体验中心、商学院等功能区,引导互联网企业集聚发展,并通过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及配套服务商,在园区内培育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网商队伍。在主城区内打造电商主题楼宇,依托毛巾产业优势,以专区或特色板块的形式进行集中营销推广,吸引优秀人才,将产业的设计、展示、网上营销功能转移过来,帮助毛巾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商务局、规划局、国土局、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
(二)拓展服务领域,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1.推进全产业链电商化。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从产品销售和广告营销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渗透,发展异地协同设计、网络众包、云制造等网络化制造模式。重点发展企业间进行的点对点的线上交易、第三方电商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商品交易提供的撮合服务。支持生产制造、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打造一体化发展新生态。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
2.推进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大世界购物中心、宝联商城等流通企业应用VR、AR、AI、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广使用人脸识别、识别支付、语音识别、可穿戴设备、创新商品营销和交易支付结算方式;支持物流企业通过无人机、卫星定位、智能仓储技术开展库存管理和包裹投递。 (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金融办、工信局、邮政公司)
3.推进电子商务在居民生活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便利、快捷、互动优势,针对居民生活服务需求,大力培育服务业电商平台,采取本地培育与引进相结合,确定一批重点服务业电商平台进行培育。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支持生活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入驻电商平台,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积极推进快递服务进社区工程,支持社区快递末端服务社会化、集约化、智能化、规范化发展。完善社区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推进社区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建设,提升社区快递服务水平。支持整合利用社区物业、超市等搭载快递服务,建设快递综合服务站点,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切实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生活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商务局、规划局、住建局、民政局、邮政公司)
4.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加快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的前置仓等模式试点,逐步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主体集聚度。引导农民梳理创品牌意识、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进程。进一步整合资源,逐步构建完善的农村电商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局、县社、邮政公司、市场监管局)
5.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入运营,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发展为进口电商提供物流和仓储配套服务的集成服务提供商,降低小微进口电商经营者的成本。依托纺织优势产业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联盟,逐步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物流体系。积极推动园区内一站式服务,提升跨境电商快递物流通关效率。(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税务局、人行、邮政公司)
6.推进网上商务服务。选择在法律咨询、设计策划、教育培训、外贸服务、礼仪庆典、房产中介、人才交流、保险理财、典当拍卖、租赁及二手交易等行业开展网上服务试点。择优确定一批综合服务能力强、需求面广的商务服务企业作为试点企业进行培育,引导其开展在线服务,带动商务服务业的电商应用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本行业市场主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整合行业资源,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搭建本行业的电商服务平台,引导会员企业开展电商业务。加强对行业协会的跟踪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信息服务、自律约束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督促行业协会严格执行行业线上服务标准,同时鼓励其参与制订本行业电商标准与规范。(责任单位:商务局、民政局)
(三)坚持技术引领,推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
1.鼓励新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加快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支持区块链技术在电商产品溯源、诚信体系建设、物流监管方面的应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重点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促进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依托技术进步提升电子商务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
2.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以新技术为依托、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推进C2B、C2F等个人对企业定制化经营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社区互动交流、数字娱乐等新兴服务。积极发展微商、直播等社交媒体电商,探索发展基于社交软件的网络销售模式。培育发展以体验推荐、粉丝营销、社群传播为特色的“社交+电商”平台。搭建农产品、果蔬批发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农产品、果蔬批发流通商与大型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终端零售商的对接,开展订单式采购直送模式。(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邮政公司)
3.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引导移动电子商务在消费领域创新应用,拓宽电子商务渠道和范围,提升交易便捷程度。逐步在交通、医疗、教育、社保、生活缴费等领域实现便捷支付体验。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邮政公司)
(四)强化效能优先,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
1.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引领工程。组织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中小企业孵化、服务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产业链条搭建等方面发挥带动作用。支持示范企业建设专业性特色电商平台,在创新经营模式、整合市场资源、带动关联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2.实施电子商务特色引领工程。依托纺织产业集群,重点推进高阳毛巾特色电商平台发展,全面整合、对接上下游资源,推进产品优化迭代、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
3.实施电子商务品牌引领工程。加大网络品牌培育力度,树立“品质电商”理念,引导电商企业拓需求、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结合电商大数据监测系统和电商平台评价系统,确定一批品牌网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力发展网络品牌,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鼓励企业与各类载体合作,加强品牌的线上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工信局、宣传部)
(五)夯实发展基础,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加快网络基础建设。加快主城区公共区域wifi建设和免费开放。鼓励电信增值业务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推动电信产业链和电子商务产业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
2.加快电子商务标准制定。根据实际研究编制交易规范标准、主体资格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等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电商企业、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化制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工作培训及宣传推广。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电子商务标准制定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商务局)
3.加快智慧物流体系建设。加强物流快递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搭建跨地区跨行业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快递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相关规划。积极谋划快递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交通局、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支持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网站建设通信服务等IT服务业,强化电子商务技术基础支撑。重点培育发展代运营、网络推广、数据分析和售后服务等营销服务业,提升网络市场拓展能力。规范发展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咨询、培训、摄影、摄像、美工、园区管理等衍生服务业,完善电子商务服务生态链。(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做好工作指导和服务,督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行业标准,开展数据分析。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推动模式,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优质资源,提供全方位服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现电商服务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政策支持。
1.加强财政支持。列支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设立电子商务投资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关键领域、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责任单位: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局)
2.加强税收支持。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和服务方式,对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微企业减免税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强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保证电子商务企业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抵扣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科技局)
3.创新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对信用记录良好、有市场、有潜力的电子商务企业适度提高授信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电商+”综合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抵押担保方式和审批环节方面予以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责任单位:金融办、财政局、人行)
(三)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推动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严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非法期货类证券业务和其他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防范金融风险。建立电子商务在线实时统计监测体系,做好统计监测工作。电子商务企业要依法依规填报统计数据。(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人行、金融办)
(四)推进管理机制创新。遵循互联网特性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电商行业治理水平,推进“政府监管、网商自律、社会共治”工作,逐步探索建立“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商户、商户管产品(服务)”的管理机制。方便证照办理,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享受“先照后证”、“一址多照”和“多证合一”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新模式。鼓励通过招聘网站、猎头公司、人才引荐等方式吸引域外高端人才,鼓励本地高端电商人才返乡创业。建立电子商务专家智库和后备人才资源库。(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商务局)
(六)加大电商企业宣传力度。支持龙头企业与各级各类在线媒体深入合作,开展全方位、全媒体宣传推介,快速提升扩大企业的知名度。鼓励电商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要经贸活动,寻求合作商机。(责任单位:商务局、宣传部)
(七)加强电商商品质量监督制度建设。强化电子商务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管理,完善电子商务市场的检测、抽检、追溯和查处制度。加强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提升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消费健康与权益。(责任单位:质监局、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