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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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9日
高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2018年-2020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冀教财〔2018〕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制定如下规划方案。
一、 基本情况
高阳县地处华北平原,位于河北省保定市东南部,毗邻雄安新区,京、津、石、保、沧五个城市的黄金腹地,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总面积4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4万。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19.7亿元,财政收入为11.07亿元。全县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3个乡。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0所,其中小学79所,初中9所,教学点2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38010人,其中小学28458人,初中9552人。教学班总数955个,其中小学779个,初中176个。
二、2013年至2017年布局调整情况
2013年以来,我县没有撤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3年小学在校生规模为333人/校,初中在校生规模为926人/校,2017年小学在校生规模为523人/校,初中在校生规模为1039人/校,2013年小学生均建筑面积为3.34平方米/人,初中生均建筑面积为10.13平方米/人,2017年小学生均建筑面积为3.71平方米/人,初中生均建筑面积为14.43平方米/人。
三、2018年至2020年布局调整规划情况
从2018年至2020年,全县共改扩建学校19 所。分别为北坎苇小学、晋庄明德小学、布里中学、庞家佐中学、晋庄中学、博士庄小学、河西村小学、蒲口中学、王福小学、于堤小学、庞口中学、小团丁小学、东留果庄小学、苇元屯小学、杨家佐小学、高庄小学、小王果庄小学、西柳村小学、西留果庄小学。
我县将保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0所。其中小学79所,初中9所,教学点2所。中小学校服务范围和服务半径变化不大。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增加到38792人,其中:小学29864人,初中8850人。在校生校均规模小学 479人/校、初中983人/校。校舍总建筑面积增加到312393.28平方米,其中小学193551.58平方米,初中11884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小学6.48平方米/人、初中13.43平方米/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布局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县今后几年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明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任务职责,强化宣传协调、督促检查等重点工作,确保规划工作顺利实施。
2.强化经费投入。经费落实是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使用好国家和省下拨的专项资金,使其在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通过乡(镇)村筹集、企业赞助等各种方式支持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更趋合理。
3.实施保障。遵循“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原则,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并按如下程序操作:
(1)制定撤并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现状,撤并理由,教师安排,学生安置,学校现有土地财产处置及组织听证、论证的范围和形式等。
(2)组织听证、论证。在充分征求和听取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组织由学生家长、教师、村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数根据学校服务范围大小确定,最低不低于学校在校生数,保障广大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撤并方案经参加听证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后方可实施。
(3)坚持公示制度。撤并方案在听证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为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乡、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逐级上报审批。撤并学校实施过程中,严格坚持逐级上报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撤并学校。
4.强化管理,稳步推进
依据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数量变化等要素进行前瞻分析,结合长期与近期的需要与可能,加强趋势预测,适度超前规划。
从实际出发,合理调整,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既使学校布局相对集中,又方便学生就学;既考虑未来发展,又立足现有可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注重办学规模效益。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切实办好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提高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
附件:表1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总表
表2 2018—2020年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表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