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高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门要求,我单位立即组织专人对2021年25个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具体为冀财政法【2020】71号-提前下达2021年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冀财政法【2020】70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冀财政法【2020】35号-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公安、公安局流动管理人口管理经费(劳务派遣)、公安局警务辅助工作经费(劳务派遣)、公安局一村一警专项经费、公安局违法犯罪嫌疑人入所体检费、公安局办案专项经费、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公安局禁毒工作经费、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经费、公安局天眼工程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平台网络传输费、共那句天眼工程建设经费、武警中队经费、公安局信访专项经费、一标三实地名标志牌、自动身份录入监控报警、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平台、公安局武警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公安局重点部位智能感知设备、公安局射击训练场建设经费、公安局互联网侦控系统升级建设经费、冀财政法【2021】32号-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追加)、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司法救助金-保财行【2020】7号(追加)。我单位对25个预算项目的年初预算安排,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全部进行了自查自评。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自评工作,我单位25个预算项目基本实现了年初预算安排的预期绩效目标,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达到支出进度,对我单位的公安工作产生了巨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其中公安局冀财政法【2020】71号-提前下达2021年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公安预算237万元,实际支出237万元;冀财政法【2020】70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公安预算339万元,实际支出339万元;冀财政法【2020】35号-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公安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经费(劳务派遣)预算110万元,实际支出106.159108万元;公安局警务辅助工作经费(劳务派遣)预算1300万元,实际支出1273.125898万元;公安局一村一警专项经费预算156万元,实际支出122.135万元;公安局违法犯罪嫌疑人入所体检费预算40万元,实际支出40万元;公安局办案专项经费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公安局禁毒工作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给养费预算91.2万元,实际支出91.2万元;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经费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武警中队经费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30万元;公安局信访专项经费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平台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公安局武警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冀财政法【2021】32号-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追加)预算84万元,实际支出84万元;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司法救助金-保财行【2020】7号(追加)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随着时代进步及社会发展,会产生新的事物,随之亦会产生一些新的违法犯罪手段及形式,我单位会根据具体的职责标准适时设定新的合理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