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28 发布机构: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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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高阳县万采副食品经销部销售的传统大辣片(调味面制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传统大辣片(调味面制品)。规格型号:168克/袋。生产日期/批号:2025-04-08。不合格项目:传统大辣片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高阳县万采副食品经销部销售不合格传统大辣片(调味面制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和厂家资质,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对传统大辣片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之规定,符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四款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