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基本情况,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我县于2022年投入20127624元,在尊重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意愿的基础上,以产业项目为主,实施资产收益项目。按照镇(街道办)与企业签订的高阳县资产收益资金项目实施续签协议书中每年对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进行保底分红的约定,我县享受此次分红的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493户933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10户32人,共计378210.15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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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