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撤回本金再分配实施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9 发布机构: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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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十七批资产收益项目协议期满后,按照协议约定,到期后的财政衔接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继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生产发展项目。2025年第十七批财政衔接资金本金到期1176819.31元,往年分红剩余资金105.64元,以上资金合计1176924.95元。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立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提出以下资金分配计划:
河北醇驴肉制品有限公司分配1176924.95元,覆盖监测对象45户126人。
以上资金分配共计1176924.95元。资产收益资金的使用期限为一年,每年按12个月计算,保底分红比例不低于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现将2026年原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10天(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联系电话:0312-6712667(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高阳县迎宾路163号
监督邮箱:gyxffpzx03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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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