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及《关于调整高阳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结合我县监测户基本情况,在第三方公司调研评估基础上,立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重点支持监测户发展生产增收要求,提出以下资金使用计划:
高阳县兴阳产融建设有限公司87.985605万元,覆盖监测户46户126人。
以上资金分配共计87.985605万元。资金使用期限暂定一年,每年按12个月不低于5%的资产收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7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联系电话:0312-6712667(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平台:12317
地址:高阳县迎宾路163号
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