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撤回本金再分配实施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0 发布机构: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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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十五批资产收益项目协议期满后,按照协议约定,到期后的财政衔接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继续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生产发展项目。2022年资产收益项目资金2012.7624元,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立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提出以下资金分配计划:
锦华街道、小王果庄镇、庞口镇与保定建强制动软管有限公司签署续签协议,续签协议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结束,续签金额771.4203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570户1076人,扶持监测对象12户37人。
高阳县兴阳产融建设有限公司分配334.7673万元,扶持蒲口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03户411人,监测对象3户8人。
高阳县荣仪毯业有限公司分配491.4079万元,扶持晋庄镇、邢家南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95户606人,监测对象20户55人。
河北柏立信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415.1669万元,扶持西演镇、庞家佐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85户502人,监测对象7户20人。
以上资金分配共计2012.7624万元。资金使用期限暂定一年,每年按12个月不低于5%的资产收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10天(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9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联系电话:0312-6712667(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邮箱:gyxffpzx@163.com
监督举报平台:12317
地址:高阳县迎宾路163号
 
 
 
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