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关于2023年第十八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益分红发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7 发布机构: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结合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基本情况,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我县于2023年投入2204.1051万元,在尊重脱贫户和监测户意愿的基础上,以产业项目为主,实施资产收益分红项目。按照镇(街道办)与企业签订的高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中每年对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保底分红的约定,我县享受此次分红的脱贫户1297户2487人,监测户32户94人,共计1322463.0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具体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分红明细表附后)
监督举报电话:0312-6712667(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高阳县迎宾路163号
监督举报平台:12317
电子邮箱:gyxffpzx@163.com
 
 
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