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十三批资产收益项目协议期满后,按照协议约定,到期后的财政衔接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继续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生产发展项目。2022年资产收益项目资金2351.7477元,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立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提出以下资金分配计划:
锦华街道、西演镇与保定建强制动软管有限公司签署续签协议,续签协议自2025年4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结束,续签金额508.7556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89户535人,扶持监测对象12户40人。
小王果庄镇、庞家佐镇与河北瑞春纺织有限公司签署续签协议,续签协议自2025年4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结束,续签金额432.276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56户463人,扶持监测对象12户38人。
高阳县兴阳产融建设有限公司分配966.7287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503户1025人,扶持监测对象27户79人。
高阳县荣仪毯业有限公司分配443.9874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60户491人,扶持监测对象7户16人。
以上资金分配共计2351.7477万元。资金使用期限暂定一年,每年按12个月不低于5%的资产收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10天(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联系电话:0312-6712667(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平台:12317
地址:高阳县迎宾路163号
中共高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