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序推进高阳县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加快实现高阳县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根据《河北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我局结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了《高阳县村庄“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已形成公示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管理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现将规划《管理规定(公式稿)》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8日,为期10天。
二、公示渠道
高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aoyang.gov.cn/)。
三、公众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6年8月28日17:30前将书面材料递交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阳县正阳路92号),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