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农村宅基地工作责任体系,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我局起草了《高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告期间,请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社会各界提出修改的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来电等方式进行反馈。
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10日止。
联系部门:高阳县农业农村局改革办
联系电话:0312-6600675
电子邮箱:gynongjing@126.com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