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农区蝗虫对我县农业生产的危害,充分发挥蝗虫监测防控资金作用,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二批)使用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2号),我县5万元资金用于蝗虫防控,确保“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危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经过在高阳县政府网站公示,我们对报名的涞源县丰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涞源县翔农农资经销处、涞源县金农商贸有限公司3家服务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核实,对植保机械和办公场所进行了实地勘查,最后确定涞源县丰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的服务组织,服务地点为我县的庞家佐镇贾家务村和河西村的蝗虫发生密度较大的区域,共计5000亩,每亩补助10元,共计5万元,由防治组织带药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谦6600519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