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罚没行为,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和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保司发〔2026〕1号)要求,我县于2026年4月开展了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通过审核的罚没主体名称和罚没许可证编号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各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罚没权时,出示的罚没许可证(副本)未经年检或罚没内容超出罚没许可证(副本)规定范围以及不使用县财政局统一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执行,并可向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12-6699543 0312-669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