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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冀(2025)高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2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发布机构: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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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涛因保管不善,将冀(2025)高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2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锦涛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