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高志刚 王翠红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9-18 发布机构: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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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高志刚 王翠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温馨家园11号楼2单元502室,房产证号为冀(2018)高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186号的房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对以上不动产信息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高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异议申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志刚 王翠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