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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发布机构:高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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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县领导班子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各级领导班子会议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高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把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述法评议重要内容,压实主体责任。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制度》、《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年终述职内容,全县45个县直部门、8个镇(街)共计6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法,进一步提高了我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扎实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县依法行政办印发了《高阳县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为2023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工作思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对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审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实地督察,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考评机制,将创建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调度会,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调度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中共高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亲自调度,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照责任分工方案认领工作,查漏补缺,提炼本单位亮点工作、先进经验,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领域,凝练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可复制的工作,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单项创建项目,并明确2024年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县。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据省市清单,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禀赋、区位因素等实际,不断调整维护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编制印发《高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2022年版基础上取消4项,增加6项,总数为228项;编制印发《高阳县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429主项,777子项。其中行政确认105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给付32项、行政奖励28项、其他行政权力88项、公共服务167项。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精简材料“提速办”,按照“应简尽简”“应快尽快”原则,对企业开办中各方面材料进行“瘦身”,对涉及企业登记、刻章、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优化整合,申请材料从14份压缩至5份,登记时长压缩至四个工作小时内,新开办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1个;营业执照“网上办”,积极推广使用企业开办“一窗通”、个体工商户设立“冀时办”平台,实现全流程网办、不见面审批。今年我县新设立企业网上办理1389户,网办率99.1%;变更965件,注销659件;企业开办“免费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免费办”,为高阳县新登记的内资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公章,2023年为我县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公章2542枚,为企业减少成本约46万元。
(三)巩固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成果。编制《高阳县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印发《高阳县行政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线上线下联动,实行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标准化,推进行政备案事项线上线下协同化、标准化、规范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行政备案专区,实行“备案专用章”制管理,目前,文广旅局、应急局、人社局等共10个部门与审批局签订行政备案事项委托书,共52项备案事项采取委托方式办理。审批局、交通局、工信局、住建局等10个部门123项备案事项采取派遣工作人员进驻大厅自办,税务局、医保局、审批局等3个部门16项备案事项实现网上自动备案,2023年以来,专区共办件275件。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两降一提升”攻坚和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行政复议“两降一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化管理,全面检视2020年以来行政复议案件,制定了评分表,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期限和程序、案卷档案等六个方面评分自查,发现问题、补足短板,确保行政复议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1件,立案67件,审结61件(含去年结转案件1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6件,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法院通知要求,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创品牌专项活动,成立高阳县人民调解中心,全面收集、梳理辖区各类矛盾隐患,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抓好基础工作和品牌创建工作。我县共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73个,现有人民调解员546名,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1433件。全县人民调解员做好矛盾纠纷的提前介入,抓实矛盾纠纷的有效排查调处,充分发挥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有力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
三、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设。制发《高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印发《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印发制度,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备案字号,进一步规范对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了分工合作、顺序畅通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审核县政府批转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提出意见17条,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严格落实《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全年向保定市人民政府和高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6件。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县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定废止1件、失效2件,已将清理结果进行公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高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重大事项决策必经程序,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印发了《高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高阳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部门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年巡查省、县公示平台4次,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开展案卷评查活动1次,集中评查1次,共评查案卷30余卷。
(二)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2023年执法培训交流会1次;会同财政局对年检罚没许可证,共年检正本35个,副本37个;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申领行政执法证件16个,注销37个;组织全县815名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培训和考试;制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的通知》和《高阳县传帮带实施方案》,提升乡镇执法能力。
六、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管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建工作,增强律师队伍政治素质。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开展培训法务人员3期,提供合理化法律建议4条。河北兴阳律师事务所与县工商联建立了合作机制,律师为县域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2次。
(二)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功能,切实维护受援群众合法权益。以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为总抓手,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深入落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小组,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定2期,评定案件125件。全年共办理通知辩护类案件205件,申请类案件64件,法律帮助类案件426件,超额完成任务目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22.6%。
(三)深入强化公证质量建设。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将公证办公室地点搬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公证各项制度和服务价格优惠政策,为企业、军属等减半收取公证费用。通过微信服务号和冀时办平台完成网上办证2件。开展业务拓展,办理公证参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业务8件。全年共接听、解答各类公证问题1500余次,提供上门服务10余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81件。
(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注重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实施鉴定人对鉴定意见终身负责制,全年受理损伤程度鉴定218例,采信率100%。
2024年,高阳县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高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贯彻落实,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