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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明白卡

发布时间:2022-05-30 发布机构: 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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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适用对象
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3、操作流程
用人单位持申请材料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并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3350
二、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适用对象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
3、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劳动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3个月内,持相关申请材料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并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3350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22万元;总额度不超过13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LPR-15O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2、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
3、操作流程
登录地址(http://222.222.176.217:9040/cydk/)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系统,按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毕业生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担保人居民身份证和收入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由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注册地为高阳县,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其他到注册地人社部门办理。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四、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适用对象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持申请材料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并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内容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适用对象
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
3、操作流程
高校毕业生持申请材料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并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内容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2、适用对象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
3、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持申请材料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并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七、场地租金补贴
1、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2、适用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
3、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于取得营业执照3年内,持申请材料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并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八、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1、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客间)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自入住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5人)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入驻企业和创业项目,可延长孵化期限1年。
2、适用对象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以及入驻高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3、操作流程
创业孵化基地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每半年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并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九、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1、政策内容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每人2000元求职补贴。
2、适用对象
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院校于每年4月底前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并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内容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适用对象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单位。
3、操作流程
承担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持申请材料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或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认定、备案手续和补贴申报工作。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十一、公益性岗位补贴
1、政策内容
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
2、适用对象
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3、操作流程
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持申请材料到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或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4、兑现时间
长期
5、责任分工
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6、联系方式
0312-6635350
十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1、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2、适用对象
参保市场主体(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1年裁员率不髙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市场主体,裁员率不高于20%的。
3、操作流程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确定符合条件市场主体名单,精准推送返还信息,用人单位确认后,直接拨付返还资金。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5、职责分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窗口解释说明。
6、联系方式
0312-6637219
十三、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1、政策内容
2022年度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髙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域内,釆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县(市、区),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行业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2、适用对象
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行业企业。
3、操作流程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条件企业及其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5、职责分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窗口解释说明。
6、联系方式
0312-6637219
十四、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1、政策内容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用人单位0.7%、职工0.3%。
2、适用对象
全省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市场主体。
3、操作流程
经办机构通过设置系统参数,自动实现费率调整。
4、兑现时间
2023年4月30日前逐月兑现。
5、职责分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窗口解释说明。
6、联系方式
0312-6637219
十五、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1、政策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5个特困行业企业以及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2、适用对象
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5个特困行业企业以及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3、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困难企业需同时作出书面承诺。
4、兑现时间
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特困和扩围行业企业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5、职责分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窗口解释说明。
6、联系方式
0312-6637219
十六、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1、政策内容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适用对象
2022年度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操作流程
失业人员通过河北人社app或全国线上统一入口申领。
4、兑现时间
申领时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
5、职责分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窗口解释说明。
6、联系方式
0312-6637219
十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1、政策内容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2、适用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3、操作流程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确定符合条件市场主体名单,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助资金。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5、职责分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窗口解释说明。
6、联系方式
0312-6637219
政策咨询与办理: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6633350 6635351 663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