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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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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2月24日
高阳县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省政务办公厅《河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冀政办字〔2020〕183号)及《保定市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满足社会对优质政务服务的需求,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遇到的“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1年2月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按照保定市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全面落实“雄保通办”事项和“全市通办”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一)“跨省通办”。2021年2月底前实现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6月底前实现第二批34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13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跨省通办”(见附件1)。
(二)“省内通办”。根据河北省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推动更多事项京津冀“跨区域通办”。
(三)“雄保通办”。根据保定市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按照市统一部署,推动落实一批“雄保通办”事项。
(四)“全市通办”。根据保定市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按照市统一部署,推动落实“全市通办”事项(见附件2),后续根据社会需求和改革进程,扩大“全市通办”范围和深度。
二、“通办”模式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雄保通办”事项办理,主要分为“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三种业务模式。采用“全程网办”模式的,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实现事项网上办理,并按统一标准对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确保与一体化平台无缝对接;采用“异地代收代办”模式的,要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采用“多地联办”模式的,要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办事流程,实现一地受理申请、政府部门间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共享,同步建立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横向互联,纵向贯通。
“全市通办”事项办理,主要分为“全程网办”“跨层审批”“跨县代收代办”三种业务模式。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网,通过市审批平台实现事项办理。采用“全程网办”的模式的,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异地登陆申报,审批部门审批,申报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归入电子档案或线下邮寄传递。采用“跨层审批”模式的,主要是“百事通”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中涉及跨层级审批事项,申报材料通过市审批平台由县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收件、受理,市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办结。申报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归入电子档案或线下邮寄传递。采用“跨县代收代办”模式的,主要是各县行政审批部门之间通过相互充分授权的方式,延伸办事窗口,通过市审批平台,“代收”“代受”“代办”。申报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归入电子档案或线下邮寄传递。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通办事项清单
1.“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跨区域通办”清单。按照省、市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对口主管部门对接,逐一明确本部门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通办”业务模式、推进路径和完成时限。同时,按照既定业务模式和时间节点,提出业务需求,快速推动三项“通办”工作落地。
2.“雄保通办”清单。按照市统一部署,推动落实一批“雄保通办”事项。
3.“全市通办”清单。根据保定市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推动“全市通办”事项落到实处。
(二)调整事项办理规则
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办”模式,调整“通办”事项业务办理流程。同时,按照保定市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保审改字〔2020〕6号)通知要求,对照“五级四同”事项库,完成事项的认领和实施清单的录入维护,对申报材料完成标准化;对未纳入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要按规定程序录入事项管理平台。
(三)完善“通办”配套支撑
1.健全“通办”支撑系统建设。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开设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跨区通办”专区和保定市开设的“全市通办”专区,公布通办事项清单、明确办事流程等;拓展办理渠道,设立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借助“冀时办”“一网通办”,提供移动、自助等多端受理、随处可办的政务服务。
2.做好“跨省通办”系统对接工作。各类“通办”事项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单位沟通,及时掌握对接系统。使用省一体化平台通办的,明确互联互通内容;涉及部委垂直系统的,做好权限设定、层级调整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同时,县、乡镇(街道办)政务服务大厅及专业分厅要与省一体化平台全面对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多样化服务,满足不同群众差异化需求。
3.设立“跨省通办”专窗。县政务服务大厅和专业分厅要设置“跨省通办”窗口,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通办”事项主管部门,要根据事项办理条件和业务模式,逐一明确“通办”事项受理条件、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等要素;县政务服务大厅和专业分厅,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通办”业务培训,落实“一次性告之”制度,熟练掌握业务代收代办服务能力,做到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办成。
(四)强化技术支撑
1.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市政务办,组织有关部门完成数据归集汇总、定点推送联通、按需共享分配。各数据提供部门应保证数据及时性、准确性,使用部门应按照网络安全相关规定使用数据,须确保数据安全。
2.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应用。按照省政务办推进电子证照通知要求,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推进证照、批文、报告、证明等各类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电子化,实现网上送达,逐步取消出具纸质办事结果。推进“通办”过程中电子文件使用,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等同纸质原件,可用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并存档,推进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审批。推进社保参保、不动产权、公积金缴存等“跨省通办”事项高频使用证明的电子化,实现电子证明自动开具,推进跨区域互认共享、在线核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由公安、民政、人社、医保、司法、商务、邮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残联、卫健、交通、公积金办等部门共同组成“通办”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各类“通办”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沟通对接,加快推进相关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全市通办”,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县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好“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实施模式细则、办法或措施,加强审批和监管的衔接;对“市内通办”事项,涉及不相适应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解决,并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政策,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三)加强跟踪指导,实时督导通报“通办”工作推进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技术支撑,架好上下级之间的桥梁,稳步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办及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情况将在全县通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给予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进行批评,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推广,创优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市通办”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实体政务大厅、冀时办、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及应用,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突出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完善“通办”模式,创优工作经验。
各乡镇、街道办及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具体实施细则及分管领导、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于2月28日前报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并每月30日前上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邮箱:gyxfwzx@163.com,联系电话:6699198。
 
附件:1.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分工表(共137项)
2.“全市通办”任务分工表
      

附件1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分工表
(共137项)
一、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58 项)
序号
“跨省通办”事项
应用场景
省内牵头单位
省内配合单位
市内牵头单位
县牵头单位
1
学历公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公证,不受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限制。
省司法厅
省教育厅
市司法局
县司法局
2
学位公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公证,不受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限制。
省司法厅
省教育厅
市司法局
县司法局
3
机动车驾驶证公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公证,不受户籍地或驾驶证领取地限制。
省司法厅
省公安厅
市司法局
县司法局
4
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申请人可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不受考试报名地限制。
省司法厅
 
市司法局
县司法局
5
失业登记
申请人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参保地或户籍地申请失业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6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本人名下各地、各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2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军队经办机构协同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3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4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属于养老保险供养亲属的,可异地自助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5
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
申请人可网上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6
失业保险金申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7
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就业创业证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8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9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20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21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
不动产抵押登记(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
排污许可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由排污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并发证。
省生态环境厅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25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住建局
市公积金高阳县管理部
26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住建局
市公积金高阳县管理部
27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住建局
市公积金高阳县管理部
28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市住建局
市公积金高阳县管理部
29
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
申请人异地交易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车辆转入地可为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开具发票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省商务厅
省公安厅、省税务局
市商务局
商务局
30
义诊活动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提交义诊活动备案申请,不受义诊组织所在地限制。
省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县卫生健康局
31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县卫生健康局
32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不受企业住所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33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不受企业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34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不受企业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35
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不受企业住所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商务厅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36
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不受企业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商务厅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37
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不受企业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商务厅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38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不受住所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39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不受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40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不受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41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不受住所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4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不受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4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不受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44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申请人营业执照遗失的,可异地网上申请补领、换发,不受登记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45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不受地域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46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47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申请人可异地向规定的许可机关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不受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48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申请人可异地向规定的许可机关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不受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49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申请人可网上申领医保电子凭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医保局
 
市医保局
县医疗保障局
50
申请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不影响法定经营地域。
省邮政局
 
市邮政管理局
县邮政公司
51
邮政企业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邮政特殊服务业务,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不影响法定经营地域。
省邮政局
 
市邮政管理局
县邮政公司
52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经营快递业务,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不影响法定经营地域。
省邮政局
 
市邮政管理局
县邮政公司
53
国产药品再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国产药品再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省药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54
不涉及技术内容的国产药品变更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申请不涉及技术内容的国产药品变更备案,不受所在地限制。
省药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55
执业药师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省药监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56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延续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省药监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57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变更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省药监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58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注销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省药监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二、2021年6月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34项)
序号
“跨省通办”事项
应用场景
省内牵头单位
省内配合单位
市牵头单位
县牵头单位
1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民政厅
 
市民政局
县民政局
2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民政厅
 
市民政局
县民政局
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民政厅
中国残联
市民政局
县民政局
4
纳税状况公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纳税状况公证,不受缴税地限制。
省司法厅
省税务局
市司法局
县司法局
5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6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7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8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9
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0
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1
工伤事故备案
申请人异地发生工伤事故后,可异地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情况,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2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申请人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可申请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不再需要到参保地办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保局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3
社会保障卡申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领社会保障卡,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4
社会保障卡启用
申请人可异地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5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6
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
申请人可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7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8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
申请人可向人事档案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19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市住建局
市公积金高阳县管理部
20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住建局
市公积金高阳县管理部
21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住建局
市公积金高阳县管理部
22
生育登记(一孩/二孩)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生育登记(一孩/二孩),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县卫生健康局
23
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不受户籍地限制(西藏的完成时间可适当延后)。
省卫生健康委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24
医疗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发布医疗广告,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卫生健康委
 
市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2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7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8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9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30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31
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申请人可跨省申请异地就医结算备案,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医保局
省公安厅
市医保局
县医保局
32
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
申请人因工作需要,可异地申请办理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
省邮政局
 
市邮政管理局
县邮政公司
33
申请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审批,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
省邮政局
 
市邮政管理局
县邮政公司
34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残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
市残联
县残联

三、2021年底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44 项)
序号
“跨省通办”事项
应用场景
省内牵头单位
省内配合单位
市牵头单位
县牵头单位
业务模式
1
开具户籍类证明
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由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2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3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4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大中专毕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5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投靠配偶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6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投靠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民政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多地联办
7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申请人可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不受考试报名地限制。
省司法厅
 
市司法局
县司法局
 
8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不动产抵押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
测绘作业证办理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测绘作业证,不受测绘作业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新设探矿权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新设探矿权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
探矿权保留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探矿权保留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
探矿权延续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
探矿权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探矿权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探矿权注销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
新设采矿权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新设采矿权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
采矿权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采矿权变更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
采矿权抵押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采矿权延续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1
采矿权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采矿权注销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
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汇交人可网上汇交测绘成果目录,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
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市住建局
市公积金高阳县管理部
 
2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医保局
公安厅、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
市医保局
县医保局
 
2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医保局
公安厅、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
市医保局
县医保局
 
27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在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医保局
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
市医保局
县医保局
 
28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申请人在异地门诊就医时可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省医保局
 
市医保局
县医保局
 
29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不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限制。
省医保局
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市医保局
县医保局
 
30
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交通运输厅
 
市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31
残疾人证新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新办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市残联
县残联
 
32
残疾人证换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换领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
市残联
县残联
 
33
残疾人证迁移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迁移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
市残联
县残联
 
34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挂失补办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
市残联
县残联
 
35
残疾人证注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注销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
市残联
县残联
 
36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残疾类别/等级,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省卫健委
市残联
县残联
 
37
新生儿入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新生儿(其父母为境内人士,父母同民族,婚内、境内生育小孩,父母非集体户,且随父亲或母亲报出生)出生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受父母户籍地限制。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38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代办的除外)
申请人可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由所在地公安部门线下取指纹和拍照,不受户籍地限制。
公安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39
结婚登记
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
民政厅
 
市民政局
县民政局
 
40
离婚登记
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
民政厅
 
市民政局
县民政局
 
41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42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本人在各地的每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43
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
申请人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康复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保局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44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医保局
 
市医保局
县医保局
 
四、条件成熟后实施的事项(1项)
序号
“跨省通办”事项
应用场景
省内牵头单位
省内配合单位
市牵头单位
县牵头单位
业务模式
1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附件2
“全市通办”任务分工表
序号
“全市通办”事项
应用场景
市牵头单位
县牵头单位
业务模式
1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3
民办学校的设立(中等学历)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5
导游证核发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6
旅行社设立许可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企业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7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企业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8
药品经营许可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企业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9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企业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10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11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12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13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14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1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16
护士首次注册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
17
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申请人可在县(市区)申请审批,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市行政审批局
县审批局
跨层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