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着眼防空防灾实际需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在县城区内与省、市同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一、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
二、警报信号
(一)预先警报(10点00分00秒-10点03分00秒):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10点10分00秒-10点13分00秒):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10点20分00秒-10点23分00秒):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为7分钟。
三、有关要求
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落实新时期军委战略方针,履行人防使命任务的一件大事,旨在通过防空警报试鸣,有效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帮助市民熟悉了解防空警报信号。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准备工作,新闻和通信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及信息发送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县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遵守和维持好试鸣期间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