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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发布时间:2015/6/26 17:25:3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设定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国地税通用业务)

申请条件: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材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办理地点: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分厅

办理时间: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联系电话:0312-6613933

办理流程见附件

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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