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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
发布时间:2015/6/25 13:12:3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离婚登记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发【2003】127号)

申请条件

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须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识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双方或一方必须是本县常户口;

办理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三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地点:高阳县高阳镇广电路9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605621

办理流程:初审、照相、受理、审查、登记颁证。(附离婚登记流程图)

离婚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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