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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阳县小北大药房的行政检查
发布时间:2026/9/1 15:48:43
2026年8月24日,执法人员依据《2026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和《2026年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对高阳县小北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药房未按规定要求存放销售需要冷藏或有存放温度要求的药品,执法人员对该药房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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