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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烟处[2025]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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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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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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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根据举报信息,我局依法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高阳县****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当场在其经营场所内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利群(新版)陆条、钻石(软绿)肆条、玉溪(软)肆条、钻石(硬迎宾)肆条、红河(小熊猫世纪风)肆条、钻石(软红)叁条,共计陆个品种贰拾伍条卷烟,我局依法将上述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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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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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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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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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叁仟贰佰贰拾伍元整(3225元)9%的罚款合计贰佰玖拾元贰角伍分(29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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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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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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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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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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