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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3月27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3/27 9:50:12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高阳烟处[2025]第9号 高某某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2025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高阳县****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高某某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当场在其经营场所内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红塔山(软经典)玖拾叁条、利群(新版)壹拾贰条、钻石(经典纯和)壹拾玖条、中华(硬)壹拾捌条、牡丹(软)壹拾贰条、钻石(硬迎宾)叁拾壹条,共计陆个品种壹佰捌拾伍条卷烟,我局依法将上述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经局领导批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贰万叁仟肆佰叁拾伍元整(23435元)9%的罚款合计贰仟壹佰零玖元壹角伍分(2109.15元)。 2025/3/27 2025/3/27 行政处罚 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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