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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烟处[2025]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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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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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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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高阳县****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当场在其经营场所库房内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红塔山(软经典)伍拾条,共计壹个品种伍拾条卷烟,我局依法将上述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经局领导批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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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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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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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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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9%的罚款合计肆佰零伍元整(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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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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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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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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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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