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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10月11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1 17:25:50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高阳烟处[2025]第33号 齐某某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202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一摊点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当场在其摊点查获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无牌号(散支烟)壹佰肆拾叁条、烟丝壹拾点柒贰公斤。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烟草专卖品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我局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局领导批准,依法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责令停止销售,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无牌号(散支烟)壹佰肆拾叁条、烟丝壹拾点柒贰公斤公开销毁。  2025-10-10 2025-10-10 行政处罚 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高阳烟处[2025]第36号 董某某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2025年8月14日,我局联合高阳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当场在其院内查获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无牌号(散支烟)壹拾柒条、空管烟叁拾伍万支、烟丝壹佰叁拾捌点叁公斤。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烟草专卖品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我局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局领导批准,依法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责令停止销售,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无牌号(散支烟)壹拾柒条、空管烟叁拾伍万支、烟丝壹佰叁拾捌点叁公斤公开销毁。 2025-10-11 2025-10-11 行政处罚 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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