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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9月5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9/5 17:45:57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高阳烟处[2025]第28号 贾某某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2025年6月30日,根据举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高阳县***综合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当场在其经营场所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红塔山(软经典)陆拾壹条,共计壹个品种陆拾壹条卷烟,我局依法将上述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伍仟肆佰玖拾元整(5490元)9%的罚款合计肆佰玖拾肆元壹角(494.1元) 2025/9/5 2025/9/5 行政处罚 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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