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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烟处[2025]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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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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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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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根据举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高阳县***综合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当场在其经营场所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红塔山(软经典)陆拾壹条,共计壹个品种陆拾壹条卷烟,我局依法将上述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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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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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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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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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伍仟肆佰玖拾元整(5490元)9%的罚款合计肆佰玖拾肆元壹角(49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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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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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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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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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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