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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烟处[2025]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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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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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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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根据举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法立案调查。2025年1月19日,我局联合高阳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集市一摊点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当场在其摊位内查获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无牌号(散支烟)贰佰肆拾柒条,共计壹个品种贰佰肆拾柒条卷烟。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我局依法对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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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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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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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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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销售,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无牌号(散支烟)贰佰肆拾柒条公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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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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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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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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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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