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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7月7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7/7 11:28:01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高阳烟处[2025]第22号 王某某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2025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高阳县****烟酒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当场在其经营场所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钻石(硬特醇)壹佰条、钻石(软红)贰佰壹拾条、红塔山(硬新势力)叁拾条、长白山(蓝尚)贰拾伍条、长白山(迎春中支)壹拾贰条,共计伍个品种叁佰柒拾柒条卷烟,我局依法将上述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经局领导批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贰万伍仟陆佰柒拾元整(25670元)9%的罚款合计贰仟叁佰壹拾元叁角(2310.3元)。 2025/7/4 2025/7/4 行政处罚 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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