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阳烟处[2025]第19号
|
孙某某
|
|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2025年4月17日,根据举报线索,我局依法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阳县****高阳县****小卖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当场在其经营场所库房内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红塔山(大经典1956)壹佰柒拾伍条、钻石(硬迎宾)壹佰伍拾条、钻石(硬特醇)伍拾条、钻石(硬红)壹佰条、钻石(软红)壹佰贰拾伍条、红河(小熊猫世纪风)伍拾条、共计陆个品种陆佰伍拾条卷烟,我局依法将上述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伍万零叁佰柒拾伍元整(50375元)9%的罚款合计肆仟伍佰叁拾叁元柒角伍分(4533.75元)。
|
2025/6/10
|
2025/6/10
|
行政处罚
|
高阳县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