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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宝路超市百货配送经营部
发布时间:2025/5/26 9:12:08

2025年5月26日我单位执法人员依据《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后,对高阳县宝路超市百货配送经营部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娃哈哈牌茉莉花茶味低糖调味茶饮料净含量500ml,当事人不能提供此产品的资质等证明文件,本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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