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气象局
2025年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责任人:邢艳超 单位及职务:局长
分管工作:主抓全面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事项:
对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本部门、本系统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本系统和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贯彻实施。
(二)在本部门、本系统和监管职责范围内,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配足、配好、配强安全监管人员,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把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事项有人管、有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
(五)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双控”机制建设,定期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制定重大安全风险分布图,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对分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及时组织整改验收销账。
(六)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防范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安全风险,协调、调度、推进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事项(应具体注明任务事项),研究解决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督促各副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或调研活动;在暑期、汛期、冬季等事故易发时段和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重要时期,组织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和监管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点企业、重要部位、重大隐患单位的巡查和监控。
(八)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度,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和直属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和执法工作。
(九)组织制(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十)本部门、本系统和监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按规定要求上报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本部门直属直管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按规定要求上报,启动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十一)在年度考核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每年12月20日前,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本行行业(领域)、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形成述职报告,并报上一级安委会备案。
二、责任人:许耀辉 单位及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事项:
对本部门和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的业务范围(在清单中具体注明)涉及的安全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二)综合谋划本部门和监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要点,加强综合统筹部署、协调调度,督导抓好落实;负责对本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事项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确保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本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安全风险,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台账,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研究解决本部门和监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部署、协调、检查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在暑期、汛期、冬季等事故易发时段和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重要时期,组织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和监管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点企业、重要部位、重大隐患单位的巡查和监控工作。
(五)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双控”机制建设,定期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分析,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部门和监管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直属直管单位做好常态化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分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及时组织整改验收销账。
(六)组织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活动。
(七)督促、指导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搞好自身建设,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关心、支持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八)本部门、本系统和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协助主要领导做好事故上报、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在年度考核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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