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消防监督工作实际,大队制定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和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消防监督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社会单位自觉守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开展对社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社会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
对使用领域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消防产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执业活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职情况开展的抽查,要在每月的抽查任务基础上组织实施或按照上级要求生成专项任务进行检查。
三、抽查方式和时间
(一)月抽查。大队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分解为月抽查计划,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月抽查工作量,通过系统生成下月抽查计划。月抽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对象名称、地址、检查时限等内容。
(二)专项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大队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抽查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消防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四、抽查实施
(一)抽查形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据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实行跨行政区域执法检查的,由支队统筹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二)抽查频次。综合考虑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消防安全风险等级、消防安全信用等级等因素,对检查对象抽中率实行浮动管理。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三)抽查公示。大队于每月最后一天前制定次月随机抽查计划,并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月抽查结果和次月抽查计划,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共、公正、公开和规范。
(四)抽查结果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处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属于消防救援机构职责的,按照“谁检查,谁执法”原则进行查处,并纳入信用监管范畴;不属于消防救援机构职责的,由管辖单位按规定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实行跨行政区域检查的法律文书由具有管辖权的消防救援大队作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的学习,大队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及时调度、统筹推进,每月计划要亲自研究、关键环节要亲自协调、落实情况要亲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将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执法效能。大队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进行,根据经济发展、辖区面积以及产业特点等实际,与市场监管、教育、民政、卫健、文旅等部门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共享机制,及时定期扩充“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依法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监管的全部检查对象,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九小场所”等,并根据单位性质完善系统内单位类别、主(次)标签等基础信息。同时,要结合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对名录库内单位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删除,提高抽查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进行重点标注,加大抽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进一步完善、规范系统应用管理。大队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培训,明确系统管理员工作权限,不得随意冻结、删除系统内社会单位和执法人员,不得随意调整主责、协办人员。大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查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全面推行并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高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高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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