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高阳县邢家南镇人民政府
高邢罚决字〔2024〕003号
发布时间:2024/4/29 11:03:56

邢家南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2024年03月08日通过巡查发现季朗村东存在违法占地建房情况,立即到现场进行核实,进行了线索登记,填写了占地建房核查报告,对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2024年03月13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张伟未经批准于2024年03月07日占用季朗村东集体土地建库房,未办理占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经现场勘测:该地位于季朗村东,用途为库房;占地面积:东西40米,南北30米,共计1200平方米。建库房1间,建筑面积共计1200平方米;四至为:东至空地,西至道,南至张伟住房,北至朗盛厂房。经查阅高阳县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地类为其他草地;经查阅高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该地规划为允许建设区,符合高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张伟未经批准于2024年03月07日占用季朗村东集体土地1200平方米建库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张伟给予行政处罚。

         高阳县邢家南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04月19日依法向张伟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邢罚决字〔2024〕003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502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