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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阳县卫生健康局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教育领域相关非企业组织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9/20 10:20:17


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阳县卫生健康局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对教育领域相关非企业组织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教育领域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高教体法字【2023】2)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关于开展对教育领域相关非企业组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对教育领域相关非企业组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阳县卫生健康局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关于开展对教育领域相关非企业组织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监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对教育领域相关非企业组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牵头发起部门

教育和体育局

二、配合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主体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四、抽查数量

抽查比例为5%,抽查约10所学校。

五、抽查事项

联合抽查的部门按照各自的抽查事项清单完成抽查。

(一)教育和体育局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检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检查;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使用的检查;教师队伍建设检查;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检查等;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等。

(三)卫生健康局

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等。

六、抽查主体确认

对涉及本部门抽查清单的抽查主体进行确认。

七、联合抽查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31

八、联合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1.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一随机抽取抽查监管对象名单;其它联合抽查部门负责组织好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抽查。

2.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采取实地核查方式进行。

2.对监管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校一表”,并由被检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校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学校实施联合抽查时,在本地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联合抽查结果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牵头部门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到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抽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学校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学校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学校咨询,为学校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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