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家南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通过上级交办于2022年08月30日对高阳县邢家南镇卫生院违法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进行了违法线索登记,填写了占地建房核查报告,后于2022年09月05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高阳县邢家南镇卫生院未经批准于2007年违法占用邢家南村东集体土地建设卫生院,未办理占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经现场勘测:违法占地面积共计3291.39平方米。其中违法建筑面积:共计3961.93平方米;违法硬化面积:共计1757.09平方米。四至为:东至邢家南村地,西至邢家南村地,南至邢家南村地,北至高清路。经查阅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邢南卫生院违法坐标图和一调地类图,该地地类为水浇地;经查阅高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该地规划为允许建设区,符合高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高阳县邢家南镇卫生院未经批准于2007年违法占用邢家南村东集体土地3291.39平方米建设卫生院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冀自然资规〔2019〕3号<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部分土地行政处罚第一条第二项中标准2的相关规定,对高阳县邢家南镇卫生院给予行政处罚。
高阳县邢家南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24日依法向高阳县邢家南镇卫生院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邢罚决字〔202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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