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商务局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全县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发布机构:高阳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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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保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2024年高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阳县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自5月份至6月份开展2024年度高阳县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请依据《关于开展全县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联系人:商务局 刘 备 电话:6604334
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伟倩 电话:6600155
附件:关于开展全县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高阳县商务局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6月3日
附件:
关于开展全县商务领域相关企业
“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保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2024高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阳县2024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二、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高阳县商务领域相关企业,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取3%以上(约10户企业)。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商务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零供公平交易管理;零售商促销管理;洗染业管理;家电维修业管理;家庭服务业管理。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信息检查;登记事项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高阳县商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在商务领域中风险相关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相关单位,由相关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相关配合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并派发到执法抽查人员,由具体抽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并录入检查结果。
五、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被抽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信息,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结果中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相关部门应在完成检查工作并做出检查结果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抽查截止时间结束之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如实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监管服务。在联合抽查工作中,相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信用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录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使形成企业信用自律的社会氛围。

附件:关于开展对全县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