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民政局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1 发布机构: 高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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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民政局
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9月18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领导讲话《高阳县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矛盾和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为建设“雄安卫星城,美丽新高阳”保驾护航,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意识,推动局党组领导责任各部门、各机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改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坚决彻底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真正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化解在成灾之前;真正做到“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整改、“全留痕”把关,确保我局安全无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未按规定频次、范围、内容进行隐患排查的,对隐患整改复查不到位的;
6.应持证而未持证上岗的;一线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非法用工的;
7.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作业规程不完善,生产经营建设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器材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0.锅炉房、配电室、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置与库室和进行爆破、焊接、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作业时,未落实专门安全防控措施、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场盯防的。
11.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情况,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擅自降低危化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等。
12.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各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情况,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情况,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情况。企业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情况等。
13.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情况,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情况,有关部门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情况等。
14.“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情况,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非法营运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加大曝光警示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等情况。
15.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确定县两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情况,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情况,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情况,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16.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县镇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
17.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
18.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等。
19.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等。
20.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各地区是否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内容:
燃气:重点整治养老机构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未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以及户内擅自拆除、改装、包覆燃气设施等隐患;查处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灌等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涉气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
自建房:排查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四无”自建房;包含违规经营等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违规破坏承重墙,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等,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
消防: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单位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运行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管理情况,电器、用电线路隐患排查情况等重点事项。
特种设备:重点查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 违法违规制造、安装和改造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产业聚集区企业锅炉的行为;电梯安装、使用、维保、检测等安全专项清查情况。
用电安全:要把各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提
升本质安全水平,化解影响制约电力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对建设施工电力安全、生产作业电力安全、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养老机构电线私拉乱接等用电安全进行排查整治。
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四、时间步骤安排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现在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23日前)
1.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分行业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和标准,确定专项整治重点机构名单。
3.实施网格化监管分工,要求局机关、下属单位、养老机构开展自查。
4.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及时整改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2月20日)
1.要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局机关、下属单位、养老机构进行全面的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按照“双控”机制建设要求,持续做好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
3.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零立案”“零处罚”。
4.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养老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二)细化责任,严密组织。要建立各阶段重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把各项工作分线、分片、分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要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局党组成员分包所属单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条幅、宣传材料、微信座谈等媒介,加强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在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所有人员参与到活动中来。
(四)严格执法,强化问责。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拒不整改的,拒绝配合执法检查的,拒绝接受整改指令整改隐患的,长期不落实“双控”机制开展隐患排查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四个一律”要求顶格进行处罚。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点任务未完成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及时报告,定期反馈。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数据和信息报至安委办。
高阳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1日
 
高阳县民政局
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领导分工
 
 
李增民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并对难点单位重点督导。
第一督导      长:赵小彬
责任股室:办公室、老年人服务股、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养老机构
二督导      长:张晓宁
责任股室财务室、婚姻登记处
第三督导      长:高满意
责任股室社会事务股、殡葬服务所
第四督导组      长:霍玉超
责任股室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慈善社工股
 
 
 
 
 
 
 
高阳县民政局
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增民     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宁     民政局副局长
赵小彬     民政局副局长
高满意     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霍玉超     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员:朱跃鹏     办公室主任
王卓明     社会组织慈善社工股股长
王海磊     社会事务股股长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股长
曹晓涛     老年人服务股股长
王  娟     婚姻登记处主任
张  浩     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葬服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老年人服务股,办公室主任由赵小彬同志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和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