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7 发布机构: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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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及《高阳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基本情况,在第三方公司调研评估基础上,立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要求,提出以下资金使用计划:
高阳县润阳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821.8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814户1538人;监测户20户,64人。
高阳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637.2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593户1165人;监测户25户,77人。
以上资金共计1459万元。资金使用期限暂定3年,每年按12个月不低于6%的资产收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现将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10天(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联系电话:0312-6712667(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邮箱:gyxffpzx0312@163.com
监督举报平台:12317
地址:高阳县迎宾路163号
附件: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第十七批)
 
 
 
 
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 4月17日